資格考結束了...

資格考從準備到口考結束歷經五個半月(但其中有半個月在road trip),真所謂歹戲拖棚啊!因為太多人問我資格考的程序和相關問題,我也不想把這種噩夢存在腦海裡面太久,所以想說寫下來之後我就要把相關記憶從腦袋裡面刪除了哈哈哈!

在小麥,每個系所的資格考名稱都不一樣。比較常見的是qualifying exam,這種通常是入學之後一兩年就會先考個資格考,然後撐個幾年,當老闆覺得你差不多快要可以畢業了,就要考preliminary exam,類似博論研究大綱,之後就是作研究、寫博論,以及最後一關博論口考。這種制度的話,考完preliminary exam以後頭銜就變成博士候選人,有很多名稱:dissertator、candidate等,你的狀態叫做ABD:All but dissertation,萬事俱備只欠博論。

我們系跟其他幾個教育科系比較特別,人家的qualifying exam到了我們系就變成preliminary exam,考過以後同樣晉升為博士候選人,但是我們還有一關dissertation proposal,也就是博論大綱,之後才是博論口考。所以人家的qualifying exam等同我們的preliminary exam,人家的preliminary exam等同我們的dissertation proposal。

我們系如此標新立異,有什麼好處呢?我想來想去其實想不太到,唯一的好處是:對國際學生來說,我們拿F1留學簽證的話就要維持full-time student的狀態,假如你是dissertator,那麼一學期只要修三學分,就是full-time了,假如不是dissertator的話,就要修8學分(或者是系上要求的必修課已經修畢,那麼就要修4學分)。

除了少修課以外,還有經濟上的好處:學分越少,想當然耳學費就越便宜,此外,雜費的多寡也隨著學分而有增減,學分越少,雜費就越少,因此當了候選人以後,學費雜費都變便宜了,何樂而不為呢?哈哈!

至於各系所資格考的方式就更不一樣了,電機系那邊就是考好幾科,考個一兩週,有筆試有口試。我們系也有筆試跟口試,筆試是要寫一篇30~50頁的文獻回顧與批判;寫之前要先交大綱,委員會審查ok了才開始寫,自己決定何時開始,有八週的時間讓你慢慢爬,當然也可以提前交。

寫完以後交給委員會的教授(有三名,其中一位是自己的老闆),他們會來跟學生約口考的時間。口考為時60分鐘,什麼點心伴手禮都不用準備,也不用摘要,一坐下來就開始攻防戰,然後就往生考完了。

我的那篇文章從青少年自主發展的觀點來探討青少年與父母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除了文獻回顧以外還有批判,我的批判則是我們太過注意親子互動,但是同儕對自主發展很有影響力,因此我們要多注意同儕那一邊。恩...短短幾句話就把我寫了整整兩週+修改兩週長達40頁的文章給摘要完畢(默)。

我本來以為口考的時候會就著我這篇文章來問,結果....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啦!因為創傷太大我快忘了老師們到底問了我哪些問題,我只記得那70分鐘(對,老師多送我10分鐘,真是大錯特錯不要來)之中,我只有傻笑、答非所問、胡說八道等三種反應,其它似乎乏善可陳。我的認知功能也非常強大,讓我走出口考教室以後就把這一切都給忘光光了,只記得老師們提到尼采的「超人」概念(Übermensch),有興趣的可以點這邊

就是在這兵荒馬亂的過程中結束了慘不忍睹的口考。7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老師請我離開教室他們要討論事情,我問說:「那我在外面等嗎?」老師說不用在外面等(言下之意:趕快滾回家收拾行李回台灣了啦!下學期不用註冊了!)我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所以就這樣,一陣慌亂中我就過關了。應該要很開心才對,但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覺得又過了一關,但眼下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不過也算是一個里程碑啦!在念完兩個碩士之後,終於做了點不大一樣的事情了。

要回台灣了,超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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