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想法:體罰

這篇完全是個人的想法,邀請大家一起討論。

自從系上老師當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時大力推動廢體罰之時,體罰就一直是大家討論的焦點。沈寂一段時間後(因為後來的常委在推憂鬱症防治),最近因為報章媒體一直見到各級學校老師以各種程度的方式體罰學生,甚至傷害學生,體罰就又引起軒然大波。最近TIME時代雜誌也在探討家長是否應該適度打小孩。

我個人反體罰,任何形式、程度都一樣;只要是訴諸暴力,我便堅決反對。

我不否認體罰的確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我懷疑這根竿子老師可以立多久、影子會持續多久。不管是東方或是西方,體罰一直都是家長與教師可以採用的方式。當然,過度的體罰便是虐待,所以討論的主題應該先聚焦於「適度」體罰,所以我也不討論過度體罰。

先從理論來看。首先對「處罰」有所論述的理論便是Skinner的工具制約理論,其中負增強與處罰的分野是我當初在學習、考試時的大重點。負增強與處罰相同的地方都在於給予當事人不喜歡的刺激,差別在於結果:負增強的目的是當我們移除這個不喜歡的刺激時,個體會出現預期的行為,處罰則僅僅是消除原本行為的出現;換句話說,負增強會讓個體的某種行為的出現頻率增加(所以也就是會出現期待的行為),處罰則是讓某種行為的出現頻率降低(所以就是不被期待的行為出現的次數會減少)。

所以負增強具有積極意義,處罰則有負面意義。

這兩者都是行為改變技術的方法之一,所以照理來說,應該是兩者都要同時使用,才能讓某種行為消失、某種行為增加。

那為何我認為體罰不是好的處罰方式?

首先,從行為主義的觀點來看,處罰並沒有直接針對那不受歡迎的行為而進行處理。例如:考試考差被打,被打手心與考試考差並沒有直接關聯,以行為主義的角度來看,這種方式就會比較無效(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讚美」的使用:當小朋友考試考一百分,若家長說:「你好聰明喔!」這並沒有直接鼓勵小朋友的行為,反之,家長若說:「你真的很認真準備呢!」這就有訴諸小朋友的好表現),換句話說:處理的方式必須與行為「相應」。

一般被處罰的原因常常與體罰內容無關:考試考差被打手心?上課講話被罰站?課本沒帶被罰舉水桶?打手心、站立、舉水桶跟準備考試、上課保持安靜、記得帶課本有什麼關係?大概是我創意有限,實在想不太到有什麼關聯。

其次,從學習理論來看,小孩子會複製這個暴力行為。Bandura有個著名的實驗,給小朋友看了電視上的演員用暴力攻擊充氣小丑(就是小丑形狀的氣球啦~),小朋友就有樣學樣的用同樣方式攻擊放在他身旁的充氣小丑。這個叫做替代學習vicarious learning,小朋友不用親身體驗就可以學會某種行為模式。今天某個小朋友被體罰,他會不會直接學習到這個行為模式?其他的小朋友看到同學被處罰,是否會替代學習到這個暴力方式?天曉得,或許會,或許不會,但我們最好祈禱不會,不然哪天小朋友可能不是攻擊充氣小丑,而是同學、伴侶、自己的小孩。家庭代間傳遞的研究也發現,被家暴的小朋友,雖然可能產生「我以後絕對不會如此對待我的小孩」等想法,但通常也會成為使用家暴的家長。這是悲劇,但的確發生在這個世界上,以暴制暴絕對不是個好方法。

第三,根據欺凌行為相關研究的發現:身為加害人的小朋友,通常之前其實都是受害者;換句話說:這些欺負其他小朋友的學生,往往之前是被欺負的對象。準此,今天被老師「欺負」的小朋友,以後會不會去欺負其他小朋友、自己未來的伴侶與孩子?天曉得,或許會,或許不會。

記得很多朋友在回憶自己以前被老師體罰的記憶時,都會說:「我們以前就這樣子被打的,現在也沒有怎樣啊!怎麼現在的小朋友都打不得?」我想說的是:以前老師對待我們的方式,不代表我們就要如此教育下一代。會思考的小朋友就會避罰:「我要用功唸書,不然會被老師打!」這種「不想被老師打」會是我們希望小朋友唸書的原因嗎?家長應該是說:「你要用功唸書,將來才有成就。」(這邊不討論這句話的正確性),而不是說:「你要用功唸書不然會被老師打!」而且避罰是Kohlberg道德發展階段的第二階段,非常的初級,如果到了國中都還停留在避罰階段,那這樣的教育真是有夠失敗。當我們經過二三十年還在用老方法在處罰小朋友,那我們真的有所長進嗎?處罰方式跟經典不一樣,兩三千年之前的智慧之語不會隨時間而打折扣,但是教育方式卻是可以改進的,不然我們的刑法就保留黔面、勞役、刖刑、劓刑好了。

那我們該怎麼「處罰」小朋友?美國的作法是移除所欲之物,例如禁足(不能出去玩)、禁止去學校等手段,所以小朋友為了能夠重新獲得所欲之物,便會削減不良行為的出現。那我們的社會呢?我沒有親眼見過美國這種方式在台灣實施的情況(大概是因為我只看過體罰的場景),但我相信也有老師用這種方式來改變學生的行為。這方法有效嗎?我不知道,可能得請有經驗的老師來回答。

處罰的確是門學問,也是種藝術,我也還在學習。我有想過的是:父母效能訓練STEP中認為要讓孩子學會「自然結果」,例如去摸滾燙的水壺會被燙傷,小孩子摸了一次被燙到以後就不敢了;那不唸書的自然結果是什麼?欺負同學的自然結果是什麼?偷東西的自然結果是什麼?遲到的自然結果是什麼?這些結果的產生可能要很久以後,小朋友的聰明才智恐怕也無法意會到這些「結果」與自己的不良行為有何關聯,所以我想這不是好方法。愛的教育呢?愛的教育其實這個詞太廣,要看老師如何實行,但如果愛的教育淪為「好好說」、「只要有愛學生就會改善」,那這個叫做鄉愿而不是教育。有沒有誰可以提供可行的辦法?

留言

  1. 借轉......(可以嗎)
    這樣會不會喧賓奪主還是違反學術倫理?

    我的討論因為不小心打太多了,
    所以貼到我網誌去了,
    多謝你的理論支持!

    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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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個人不喜歡體罰學生,
    但是我覺得不同的學生要用不同的方法溝通。
    有的是聽得懂人話的,有的真的是...ooxx##
    我覺得【尊重】很重要,
    我都會告訴學生,你尊重我,我自然也會尊重你,但要是你不尊重我了,我想你也必須被我剝奪一些屬於你的小自由。
    我很少兇巴巴,
    不過非不得已被我很兇吼過的,通常後來都跟我很好耶!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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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得很有道理,我教書至今14年,
    大概「戒掉」體罰(任何形式),
    是最近這六年的事,
    算來不到教書年資的一半,我還要努力。

    不體罰,剛開始解決問題比較辛苦,
    不過,一旦體罰了,
    解決(或說收拾,因為會被告)問題更辛苦。
    倒不是說要避免被告才不體罰,
    而是孩子會永遠恨你,也有孩子不恨你--
    那更糟,因為他認為體罰是對的,
    老師對我好才這樣--老師出發點當然可能是好的,但一代一代傳下去,暴力何時了?

    老師當用心深思替代處罰方式,
    這樣的路才是對的、走得遠的。
    金光要不要有空查査新加坡鞭刑的資料,
    看看人家如何用此方法遏止犯罪?
    然後試著比較看看這樣的方法或精神,
    有可能在學生身上複製嗎?
    我不知道,只是覺得鞭刑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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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謝宏仁老師的留言!我覺得新加坡的鞭刑大概就是「亂世用重典」吧!但我個人覺得這個難收「心服口服」之雙效:大家只是懼怕而已。就像宰我建議魯哀公說:

    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

    然後孔老夫子就不想講話了(恐怕也是爆氣、氣到不想講話?),只有淡淡的說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離題了,孔子生氣不是重點)

    總之用恫嚇的方式能收速效,但是也要看看時代背景(魯哀公想要嚇唬三家?真是笑掉人家大牙!難怪不久就亡國了...)

    台灣用這種方式就行不同,大家會抗議(我們真是蠻疑難化之民啊!)新加坡人私底下也覺得這個很不人道、整個社會氣氛是封閉、沒有自由的(我的訪問樣本數:5人),所以雖然他們的街道很乾淨、市容整齊漂亮,但人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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