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個奇怪的地方...

在這個「自由的」(maybe)國度,每個人都有表達權利的意見,只是有些意見如果明顯違反了大眾的利益,自然會引人側目。我們可以上街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表達某個特定群體的訴求,不過如果表達,例如,雛妓合法化(這只是舉例啦,只是搞不好不無可能),這大概就是一個警訊:這個社會似乎很不健康。

美國就是個充滿矛盾的地方,除了兩黨政治爭鋒相對以外,很多爭議話題也是正反兩造不斷唇槍舌戰各有斬獲。

例如之前加州第八號法案,目的在於推翻之前州議會通過的同性結婚法案,公投日期就是美國總統大選那一天(看來總統大選綁公投是學美國的,或者美國學我們?)雖然總統大選的結果加州被民主黨拿下,只是這個第八號法案通過了,意味著加州的同志今後沒有「結婚」這件事情;有沒有溯及既往我是不清楚。加州同志結婚的歷史維持不到半年。

Well,好吧,同志結婚本來就是個非常爭議的話題(話說麻州是美國第一個允許同志結婚的州),所以這種政治力+宗教+blablabla的傾軋本來就很常見,背後代表的意義,例如右翼保守勢力興起、人權開倒車種種論點都有出現。因為:既然加州被民主黨拿下,那麼第八號法案應該不會通過才對,因為民主黨自由派的一貫作風本來就對同志結婚以及相關權益頗多贊成(麻州就是民主黨的天下,雖然他是美國歷史的開端,但是卻非常的自由,連續好幾年的參議員都是甘迺迪家族的人,想當然爾:民主黨)。

前面鋪陳太多了,我要進入主題,還是圍繞著同志人權。

哈佛有幾個正式成立的同志社團,會有「幾個」是因為各學院都有自己的同志社團,互相有聯繫,例如教研所自己就有一個。去年九月是大學部同志社團成立25週年紀念(應該是25年吧...25年前台灣還在戒嚴呢...),盛大的舉辦了一連三天的座談會、研討會、展覽、演講,學界政界金融界法學界政要人物到齊,盛況空前。

Well...我又扯遠了,我要說的是今天收到教研所同志社團的轉寄信,透過全教研所的listserv寄到我的學校信箱。原來是某個宗教社團(好啦就是基督教某教派)預計三月二十號要來哈佛示威,抗議哈佛校方公然「坐視」同志社團壯大,而且還出錢贊助!所以學校的同志社團要串連起來在同一天同一地點進行募款活動,最後並且要寄感謝狀給那個示威的宗教團體,謝謝他給了哈佛學生一個為同志募款的機會!

看完這封信我覺得好聰明!不是舉牌與他們對嗆,而是用實際的活動表達反對立場。個人預計,根據之前的粗估,哈佛學生大約有六成到七成是傾向民主黨的立場,所以來自校內的反對應該不會多強烈;反而是那個要來嗆聲的宗教社團,也實在太有趣了。

「好啦,每個人的聲音都有發揮的空間,你要來示威就示威吧!」我原本這麼想,直到點了email裡面附加的連結,連結到那個宗教社團的網頁(想看的請點這邊)。

不點還好,一點我覺得好誇張:這哪是什麼宗教福音,根本就是嚴重的歧視、迫害、詛咒以及人身攻擊!

為了服務不想點選的讀者們,小弟為大家翻譯一下標語的內容(括號是我自己的感想):

你們這些玻璃會下地獄!
(Whatever,你詛咒同志的話我想你也不會上天堂)

感謝上帝創造了愛滋!
(所以來懲罰異性戀與吸毒的人?拜託,異性戀與吸毒者得愛滋的人數比同志多太多了)

玻璃亡國!
(好像某台灣立委也說過一樣的無腦話)

上帝憎恨你!
(你們的上帝真沒有愛心)

備註:所有的標語都沒有出現「同志」的政治正確字眼,而是通通都用極為難聽沒教養的「玻璃」(抱歉英文太難聽了我不想打出來然後被Google到以為我也如此腦殘+恐同...這樣就太冤枉了)。另外,想要親眼看到所有的新聞稿、照片、相關網誌,請點選剛剛提供的超連結。

我個人覺得這已經完全踰越了言論自由的範疇,而是不堪入目的話語。詛咒人家不得好死、詛咒人家全部得愛滋死光光,真讓人懷疑這個教派的人到底在想些什麼,滿腦子都是詛咒和愛滋?雖然基督教的教義有些地方頗為矛盾,但我願意相信這是某「些」教派的論點,而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這樣認為,只是很可惜的,這樣的教派並不是唯一一個,台灣也有這種教會的存在。

我想我可以另外寫一篇關於美國人的宗教狂熱,只是這又是另外一章了。總之今天看到這個很難過,我想台灣應該還不至於大喇喇的走上街頭叫所有同志下地獄+得愛滋+不得好死,雖然我們的人民會罵人家生小孩沒屁眼,一樣難聽並沒有比較高雅。

這件事情寫在西恩潘因為電影「自由大道」得獎之後,還滿諷刺與尷尬的。許多學校要聯合起來募款呢(請點這邊)!

結論:美國真有趣!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我又進入胡言亂語的心智狀態...)

留言

  1. 我看了自由大道後再瞧見你這篇文
    也覺得既尷尬又諷刺
    整個感覺很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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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是聖經的意思,和祂的信徒無關。某些宗教的某些主張是不能用「理智」去批判的。同志結婚(或同志家庭)問題不論古今中外都是大家爭辯的問題;同志家庭領養的小孩,是否會對小孩的人格發展造成影響?這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人是群居的動物,必須遵守社會習俗和價值規範,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同志可以結婚和組織家庭要成為普世認同的事情,並不容易;因為主要的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回教、佛教的教義,都是反對的。而他們的教主都是公認的先知,祂們的智慧都不容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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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匿名先生/小姐的回覆,其實我期盼能有這樣的交流 ^^

      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們語言的使用,我想「玻璃」(fag)這個粗鄙的字絕對不是聖經會使用的語言,當然我想在佛經(佛經稱他們為黃門)、可蘭經、玫瑰經裡面也不可能使用這種不堪入目的字眼;我想這些先知聖賢們也不可能認為某種疾病就是要來懲罰某一類人物,不然血友病患者因為輸血而感染到愛滋,也是因為他受詛咒嗎?我想這樣的論點不論古今、中外的智者都不可能有人接受。

      所以這篇的重點放在那些攻擊性字眼的正當性,我想不會有人願意看到唐氏症的寶寶被人家上街頭舉牌子說他們是白痴智障無腦之類的話吧!可是同志們卻得忍受這樣的挑釁?

      可能是我的文字表達不好讓您誤會了。我媽很喜歡孔子的一句話,我想也可以用在這邊:「茍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當然,也不能落井下石。我想基督教也不贊成落井下石吧!如果有人完全沒有罪愆才能夠扔石頭,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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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曾讀到生物學中提到有的動物或植物染色體雄或雌的不一定以XX或XY來表現且自古以來演化情況都很順應大自然變遷,可見大自然長久以來包容生物界多元發展,人類包容力還要向大自然學習,畢竟使用多數暴力已不符合重視個人主義尊重人權的潮流,異性主義者可以藉助法律來保護身份權和財產權,同性主義者為何不行?以多數自居,來排擠少數,到了使用暴力手段,用很單純思考模式來解讀複雜的人與人情感相通世界,情多異不是嗎?為什麼一定要別人的想法非要和自己相同才肯罷休?和平相處模式應尊重個人選擇,結果當然自己選則要自己去承擔,用教化會比用暴力高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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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給另外一位匿名先生/小姐:謝謝你的回應與交流,我想用單純的二分法(有罪無罪)沒有辦法解決人性的複雜,有很多灰色地帶需要更高明的智慧。如果人們之間多一些包容,我想這個世界會和平很多^^

      謝謝兩位匿名板友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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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不喜歡同志去爭取結婚權利這件事。我是同志,我討厭一切同志事務想和異性戀的世界沾上邊。我並不特別偏激,但我覺得這就像一個吃素者,老是喜歡把食物做成「素雞」,好像如果不是雞,食物便不夠豐盛。結不結婚,要不要在上帝之前有這個儀式,不需要經過「人」來投票,同志之所以和這個世界的調子不同,乃因人數較少而顯得特殊,我倒覺得應該集中精力愛惜身邊的人、愛惜同為同志的朋友,讓異性戀的世界可以效法我們。至於爭取那些異性戀世界發明出來的把戲,反倒是次要的了。我是同志,很多年前在一次旅遊英國的機會,我和我的伴侶就在黛安娜王妃當年結婚的教堂,聽著莊嚴的管風琴聲,私定終身了,我們不管有沒有人位我們立法、「核准」我們結婚,因為多年來,這樁經過上帝見證的婚姻不但有效,而且它還會一直持續,並受到上帝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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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也去看了他們的網頁......

    只能說,這真的是某些教派曲解聖經的結果。

    事實是,

    整部聖經裡有提到反對同志的只有一個句子,“Do not homosexual“ 出自歌林多前書六章九節。

    而這個句子的前一句是,“do not fornicate“ (意思指最好連男女之間的交媾都不要)

    整篇章節的主旨是,上帝希望人類保守自己,節身自愛,專心一意愛神最好,因此不論同性之間,異性之間的情愛肉慾最好都少沾碰。

    從保羅寫此篇書信的觀點來看,同性戀和異性戀在上帝眼中是ㄧ樣的,是屬於情慾的一種原罪,而情欲之所以被看作原罪,是因為情慾有時使人產生混亂糾結的情感,接著衍生其他原罪。

    而接下來,重點來了。

    歌林多前書七章35節說
    But this I say for your own profit, not that I may put a noose upon you...
    36節接著說到,let him do what he wishes, he does not sin.

    這裡提到,上帝並不想限制他的子民,如果讓人民慾火焚身,說偽善的話、行表裡不一之事,倒不如讓他們做自己想做的事(這裡指的是性交,無論男女間或同性間)。因為神的國度是自由,非限制,是活的生命,並非死的教條。

    這是去年研究Bible的一些小心得。原來聖經裡根本沒有反對同志人權的意思,而我看完了這部份後才放心地成為基督徒。

    總之,

    上帝是慈愛的,聖經是中肯的。

    我的感覺是只有被撒旦利用的某些教徒(很可惜這比例似乎不小),才會去曲解聖經做這種逼迫歧視人權的事。


    更可惜的是,真正的基督徒是不能批評任何人事物的。

    所以大眾只會聽到基督教敗類的叫囂,而那些真正跟隨的人,卻像是被埋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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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感謝宏仁老師與鼎嵐學姐的分享,有個人往事還有原典的徵引真的是太精彩了>///<

    我覺得對弱勢團體來說,很多福利,甚至是基本人權都是爭取來的,身心障礙福利法、健保對罕病藥物的補助,之中都是一波三折才稍有今天的成果,所以我想還是要出點聲音,一方面喚醒社會的注意,我想另外一方面也能夠團結自己人。

    不過,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與伴侶相處的方式,無所謂孰優孰劣,只是,宏仁老師你的故事好浪漫喔 >///< 也請原諒我當初後知後覺還在問說咖哩板主是誰(囧)

    給學姐:真的非常謝謝你提供資訊,看來聖經真的被斷章取義以及曲解了(好像台灣的某些記者也擅長此道)。其實我也覺得奇怪,我所認識的基督徒沒有人會這麼心胸狹窄+隨便講髒話,看到那個網頁造成我太大的認知衝突。其實也蠻感慨後來的人對經典的誤解或者刻意扭曲,不僅沒有領會神/佛陀的本意,可能還造成更多動盪不安。

    原來聖經和佛經在情慾這方面還頗多共通點的,只是跟隨的導師就很重要,不然誤入歧途真的都不曉得@@

    然後我現在才發現部落格竟然不能M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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